□刘一昂 (吉林大学)
近日,热播剧《我的人间烟火》中的一则片段,引发网友热议。在最新的情节中,男女主角有一幕使用灭火器嬉笑打闹的情节,剧集播出后,有专业部门通过视频科普,提示该段情节中存在“上下喷射”“密闭空间”等错误操作,并提醒灭火器不是玩具。
随后,该剧总制片人回应称,剧中的灭火器是男主角自费购买的私人用品,而非挪用公共消防设施。但是,观众对这一回应并不“买账”,甚至觉得有些荒谬:“私人购买的灭火器就可以用来嬉戏吗?”
按理说,灭火器作为具有公共安全属性的产品,事关公共场所和居家的防火安全,近些年相关部门一直在推广宣传,不得随意破坏、使用消防设施早已成为生活常识性知识。用灭火器当玩具,这样背离生活常识的剧情,也难怪引来很多网友的质疑:灭火器是可以用来玩吗,有什么好玩的?男主角自己不就是消防员吗,为什么看上去如此没有规则意识,对待救人命的消防设施如此缺乏敬畏?
更何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将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剧情已经涉嫌违反《消防法》。要知道,灭火器作为扑灭火灾的重要工具,将灭火器当作玩具,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如果火灾发生时,一旦灭火器出现损坏或者失效的情况,很可能出现难以预估的后果。
对此,可能有网友觉得“拍电视剧而已,这只是剧情需要,又不是在真的在玩灭火器,何必上纲上线呢?”客观来说,这部电视剧作为表现消防员精神的正能量剧作,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拍就怎么拍,忽略这些常识性细节,不仅是对观众的不尊重,更是对整个消防员职业的冒犯。加之,作为一部热播剧,有相当一部分受众是青少年,拿着灭火器“玩来玩去”,把玩灭火器当作一种“浪漫”,很可能会误导青少年的防火安全意识。
说实话,这不是国产剧第一次出现违背常识性知识的剧情了。近些年,现实主义题材作品在市场上受到欢迎,涉及医生、警察、消防员等职业的电视剧并不少见,它们的本意是向公众展示某一职业的真实和不易,可最后却常常出现职业“抹黑”的情况。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常识,转而通过想象营造各种剧情,自然会出现剧情悬浮、脱离现实、观众不买账的情况。
因此,对创作者来说,他们拥有创作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不能背离基本常识,也不能违背法律规范,更不该传播错误观念。只有多一些真实、专业,少一些粗糙、悬浮,多一分谨慎考量,少一分想象套路,才能真正展现人情冷暖和时代变迁,才能真正获得观众认可。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一昂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