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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看似无情却有情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刘昱 2023-04-10 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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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前不久,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在一场不公开检察听证会上,针对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听取多方意见,最终决定向被性侵未成年的家长发送了《督促监护令》。(4月10日《法治日报》)

当未成年人被性侵之后,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相信在很多人心里有着“相同答案”:严惩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事实上也是如此,面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各级司法部门都是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判决,在社会上形成了严打严处严判的司法氛围。

为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司法标准一直在探索和前行。比如,出台了“行业禁止从业”措施,将不法人员拦截在门槛之外,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打造了“保护区”。但是,也有一项内容是被忽视的:家庭责任、父母责任。

就像报道里提及的这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在法办了黑手之后,让检察机关十分纠结的是:到底该不该向被性侵未成年人的家长发送《督促监护令》?在性侵案件中,受伤最大的是孩子,而孩子的父母无疑也会受到巨大伤害,通常这个时候家长会沉浸在无边的伤痛之中。因此,也有人认为:孩子受到了侵害,家长的心里在滴血,向被性侵未成年人的家长发送《督促监护令》犹如“伤口上撒盐”,是不妥的。那么,如此做法是不是真的“寒冷无情”?

表面上看,向被性侵未成年人的父母发送《督促监护令》,确实可能让家长的痛“有增无减”。可是 ,更需要知道的是,其实在未成年人被性侵的过程中,家长也的的确确有缺位的地方。一个方面是,作为家长,其有开展性教育的义务,只有敢于告诉孩子“什么是性侵”,才能让孩子远离性侵;一个方面是,一些家长平时疏于对孩子的关心,没有尽到心灵沟通、看护责任,以至于有的未成年人被多次性侵父母都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当然,说父母“有责任”显得残忍了点,可是事实上,父母也不是没有一点责任的。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监护缺失,应该说都是不容忽视的。

因此说,检察机关此次向被性侵未成年人的父母发送《督促监护令》是合适的,看似无情却有情。事实上,让社会多方力量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综合履职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机关推动社会治理的方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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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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