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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示”何必要“隐姓埋名”

来源:红网 作者:许华凌 编辑:颜新武 2024-04-07 1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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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凌

近日,有网友质疑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公示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中,学生姓名没有公布,不符合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校方则回应称,姓名属于学生隐私,不能公布,如果质疑招生过程不透明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新华日报4月7日)

既然是公示,就要大大方方展示给公众看,而不能遮遮掩掩,更不应该“隐”去其中的核心要素。在公众看来,“拟录取名单”中的核心要素是“名”,一张没有考生名字的“拟录取名单”还叫“名单”吗?如此滑稽且可笑的奇葩操作,正是引发网友热议的主要原因。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不能再保持鸵鸟心态,拿“向纪检部门反映”做回应,而应有有错必纠、知错必改,迅速挽回不良影响的勇气。

事实上,教育部在2023年9月15日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而校方却以“姓名属于学生隐私,不能公布”为理由敷衍塞责、强词夺理,这种做法不仅不能消除网友们的质疑,还会使质疑更加“热辣滚烫”。

避实而就虚,欲盖则弥彰。“拟录取名单”隐藏掉最重要的姓名信息,不仅会成为人们饭后谈资的笑柄,还会引发人们更进一步的联想,其中的“隐情”终将被戳穿,其中的“暗箱”自然也会被阳光刺破,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公开、公平、公正,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原则,不应也不允许有暗箱操作,以“保护个人隐私”为名不公示录取考生姓名,既难以服众,更违反了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犯错则改之,知耻而后勇。在“拟录取名单”中的“姓名”缺失的情况下,确实很容易让人觉得可疑,容易引发公众有关“招生腐败”以及相关“背景黑幕”的种种猜测和联想,既难以充分满足公众之于招生名单的知情权,也无法充分实现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效监督。校方要想自证清白取信于社会公众,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完整公布“拟录取名单”的全部信息。

因此,以上述“‘拟录取名单’无姓名”事件为鉴,为了维护招生考试录取环境的公平公正公开,也为了更好地维护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招生录取部门应该尽快着手完善现行招生录取公示制度。一方面,不断扩大充实公示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将各种公众关心的信息尽可能地纳入公示范围;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做到应“示”尽“示”,不断推动公示信息的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

总之,各招生院校要认真汲取“公示隐”这一奇葩操作的教训,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促进教育公平,积极营造良好招生工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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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华凌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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