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观影屏摄:莫让“留念”成为侵权的借口

来源:红网 作者:朱若晚 编辑:张瑜 2024-10-18 22:36:06
时刻新闻
—分享—

评论之星选拔赛.png

□朱若晚(中国人民大学)

近期,《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重映,勾起了无数影迷的美好回忆。与此同时,不少观众选择用手机拍摄电影画面作为纪念,这一行为随即引发了一场关于“屏摄”的讨论热潮。

网络上有人认为,既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那么偶尔拍照留念便无可厚非,甚至有观点认为这是消费者权利的一部分。然而,这种逻辑忽略了社会伦理与公共秩序的重要性。正如有人所言:“插队不违法,下次你排队我是不是可以随便插你前面?”这种类比虽然极端,却准确揭示了屏摄行为背后的公德考量。

而“调低手机亮度”等论调更是站不住脚。即使是在光线较暗、亮度调低的情况下拍摄,也可能对周围观众造成干扰,破坏影院内的观影体验。

更有甚者,将出品方和制作方发布电影片段与观众屏摄相提并论,试图混淆视听。实际上,出品方之所以能够发布相关片段,是因为它们拥有相应的版权或许可权,而观众的行为显然不具备相同性质。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不可混淆。

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盗摄”这一术语,但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均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因此,从法律层面分析,即便偶尔拍照留念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被视为合理使用,但仍需谨慎处理。另外,各地影院的电影票背面也通常都有禁止摄影、录音和录像的规定,可见行业内部已有共识,认为此类行为不当。

今年年初,央视新闻曾发文指出,“合理使用”包括个人欣赏、评论等用途,并不构成侵权。这一表述看似为支持屏摄的一方提供了依据,实则需要更深层次的理解。合理使用的原则旨在平衡创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但前提是不损害版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当我们谈论屏摄是否合理时,必须考虑到其实际影响和社会后果。如果大家都认为偶尔拍几张照片无伤大雅,那么这种观念很可能会逐渐侵蚀人们的版权意识,最终导致更大的版权侵犯行为泛滥成灾。

对于观影拍照,支持者往往引用“合理使用”原则为自己辩护,认为这是个人权利的一部分,尤其是在不干扰他人情况下进行的拍摄。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即使单次拍摄不构成严重侵权,但其广泛传播则无疑会对版权保护构成威胁。此外,部分观众出于炫耀心理将照片分享至社交平台,个人行为看似无害,但当这种行为普遍化时,其负面效果便会显现出来,容易助长不良风气,形成一种默许甚至鼓励侵权的文化氛围。

综上所述,尽管当前法律框架下,偶尔拍照留念的行为尚难定性为侵权,但事实上,屏摄行为不仅违反了电影产业的版权规定,更可能对电影产业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如果观众习惯于在观影过程中拍摄和分享电影内容,那么正版电影资源的购买与观看意愿将大打折扣,电影产业的收益与持续发展将受到严重威胁。

因此,笔者以为,尽管法律尚未将观影拍照发朋友圈的行为定性为侵权,但考虑到其潜在的社会影响,我们依然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与约束。电影院应加强对屏摄行为的监管与劝阻,为观众营造一个良好的观影环境。同时,观众也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尊重电影版权与知识产权,共同为电影产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朱若晚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4/52/1437341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