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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农村成临期食品的“灰色地带”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吴海刚 2025-08-23 1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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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为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商家对食品的管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过期食品问题,8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工作指引》聚焦临期食品界定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不同保质期食品“临期”界定标准,指导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通过设置销售专区、优化食品标识、及时处置过期食品等方式,加强临期食品管理。(8月22日 《北京青年报》)

《工作指引》为农村临期食品管理划出了清晰红线。这一举措直击农村食品市场的痛点——长期以来,部分商家将临期食品“偷偷摸摸”销往农村,或隐瞒保质期信息,或与正常食品混售,让消费者在价格诱惑下蒙受损失。临期食品并非过期食品,但其流通必须在阳光下进行,明明白白交易、守住安全底线,才能既惠及消费者,又规范市场秩序。

临期食品的争议,往往始于“界定不清”。不同保质期的食品,“临期”的时间节点如何划分?是提前15天还是一星期?此前,正是由于缺乏统一标准,一些商家趁机钻空子:将接近过期的食品混在正常货架中,不做任何标识;或用“特价处理”“买一送一”等噱头掩盖“临期”属性,让农村消费者在不知情中购买。

此次《工作指引》明确不同保质期食品的“临期”界定标准,相当于给市场立了“标尺”。例如,要求商家对临期食品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标示,有条件的商家可设置专属销售区,这些规定从源头上避免了“暗箱操作”。消费者能一目了然区分临期与正常食品,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这既是对知情权的保障,也让临期食品的流通回归透明本质。

临期食品并非“问题食品”,合理销售既能减少浪费,也能让农村消费者享受实惠。但前提是,必须守住“不销售过期食品”的底线,杜绝“临期”变“过期”的猫腻。

现实中,部分农村商家为降低损耗,将已过期食品涂改日期后继续售卖,或把临期食品与过期食品混合销售,埋下食品安全隐患。《工作指引》要求商家及时处置过期食品、优化库存管理,特别是在重要消费节点合理控制进货量,实行“先进先出”原则,正是为了从流程上堵住漏洞。此外,打折、捆绑销售时加贴“临期食品”标签的规定,也防止了商家用低价诱导消费者忽视食品新鲜度。

这些规范看似是对商家的约束,实则是在保护市场生态。只有让临期食品在明确规则下流通,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让诚信经营的商家获得认可,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农村地区之所以成为临期食品“乱象多发区”,一方面是因为部分消费者对食品保质期的关注度较低,另一方面也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有关。一些商家认为农村“好糊弄”,违规成本低,这才敢“偷偷摸摸”搞小动作。

北京市的此次新规,不仅明确了商家的责任,更传递出“监管下沉”的信号。通过发布工作指引和风险提示,既为农村食品经营者提供了操作规范,也为基层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提供了依据。后续若能结合常态化巡查、畅通投诉渠道,对隐瞒临期信息、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严肃查处,就能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震慑。

必须用清晰的规则、透明的流程、严格的监管,让临期食品的流通始终在阳光下进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保障安全”与“惠及民生”的双赢。临期食品进农村,不能搞偷偷摸摸那一套,要明晰边界和规则,既需要明明白白,更需要守住底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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