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
今年5月,“重庆三峡学院85万元买了一个299元路由器”事件引发全网关注。9月6日,重庆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的多名工作人员被立案调查,中标单位洪正公司被罚款人民币9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台市场售价仅299元的普通路由器,中标价格85万元,价差超过2800倍,此等荒唐事,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若干环节没有人提出质疑,最后在公示中才被网友发现,暴露出政府采购环节的全链条失守,教训深刻。
根据官方通报,政府采购经历的多个环节,皆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中标企业洪正公司虚假承诺,恶意扰乱采购秩序;采购方重庆三峡学院履责不力、把关不严;代理机构市政采购中心未认真履行委托采购职责,工作人员机械执行程序;评审专家则流于形式,未能履行专业审核责任。这种环环相扣的把关失能失职,反映出政府采购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责任虚化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采购暴露了政府采购环节中的制度漏洞。据报道,当时试点推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洪正公司正是利用这一点,提交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承诺函,以虚假材料骗取了投标资格。推行供应商基本资格承诺制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后续环节应该看到“虚假承诺”的风险,从而加强审核和把关,但是后续没有一个环节履行了审核验证职能。评审专家未核查参投设备型号,仅象征性询问产品是否满足要求,也反映出评审过程的形式主义倾向。
尽管通报中强调“顶格处罚”,但舆论普遍质疑处罚额度过低。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罚款额度仅为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到十。仅9000元的罚款,显然法律惩戒力度不够,现实震慑也有限,无法有效遏制企业的投机行为。
虽然通报中强调“未发现利益输送”,但不负责任的采购过程客观上形成了“利益输送”,中标方获取了不正当利益,造成公共资金的巨大浪费和公信力的损伤。政府采购中长期存在的“唯低价中标”“技术参数隐性定制”“专家评审专业性不足”等机制弊端,为这类“合法不合理”的操作提供了生存空间。
依法追究各采购环节把关及当事人法律责任之外,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可以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对重大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询价与成本分析。应强化评审专家的责任约束与能力建设,实行评审结果终身负责制,倒逼专家真正发挥专业判断作用。要进一步扩大采购信息的公开范围,让社会监督成为遏制乱象的重要力量。
这起事件之所以能够被揭露并得到纠正,公众的质疑和监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度的日常监督防线形同虚设,以至于需要依靠非常规的社会监督来纠错,这是极不正常的。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的“守门人”,容不得任何“偷工减料”和“暗箱操作”。必须压实采购环节每一环节的监管把关责任,让每一分公共资金都花得明明白白,让每一次采购行为都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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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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