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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棒教育”屡酿悲剧,“以爱为名”的暴力当休矣

来源:红网 作者:张素素 编辑:刘经纶 2025-05-25 21: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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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素(山西大学)

“棍棒教育”再酿惨剧。近日,据媒体公开报道,浙江杭州年仅9岁的天才围棋少年朱某某,在受到父亲家暴后跳楼身亡。多名知情人士称,曾目睹朱某某父亲殴打孩子,“其父亲任何负面情绪都会化作在孩子身上的施暴”。仅今年5月,山东青岛、浙江温州都发生了父母管教孩子过程中,殴打导致孩子死亡的案件。(5月24日 《法治日报》)

在这些悲剧中,施暴父母的共同特征是坚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观念。“打骂是为了让孩子长记性”“管教孩子是父母的权利”“不管不成器”等,这种观念将暴力合理化为“教育手段”,甚至将其等同于“爱”的表达。暴力教育的根源,既源于家长对教育责任的认知错位,也暴露出了其情绪管理能力的匮乏。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任海涛指出,暴力教育是一种“驯服”手段和压制性管理。这实际上就是家长将自身负面情绪转嫁于孩子,使其沦为情绪宣泄的工具。

我国法律早已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将殴打、辱骂等行为明确鉴定为违法行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尊重儿童人格尊严,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管教。然而,现实中法律执行面临重重困境。以杭州围棋少年案为例,知情人士曾多次目睹其父亲施暴,但是仅停留在口头劝阻,未能及时借用法律的力量。我们要清楚,当周围人将家暴视为“私事”,法律的威慑力便难以充分发挥。此外,从司法实践数据来看,2024年鞍山市铁西区辖区内97%的家庭暴力事件以调解结案,这一现象也提示我们,在法律执行过程中,或许需要进一步平衡柔性调解与刚性约束的关系,避免因过度柔性化处理,使施暴者产生侥幸心理。

杜绝“棍棒式教育”,加强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是关键。我国也可进一步细化家暴案件的立案标准,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护。在社会支持体系方面,学校可以开设家长教育课程,帮助家长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沟通技巧;妇联、公益组织等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协助家长提升情绪管理能力;社区则应发挥基层作用,及时为权益受到侵害、无法自主维权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个体,而非单纯追求孩子的顺从。这几起悲剧的发生警示着我们:从立法到教育,从家庭到社会,每个环节都需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网友所言: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今日对暴力教育的每一份抵制,都是对下一代生命的庄严承诺。

来源:红网

作者:张素素

编辑:刘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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