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霞为何“被精神病”呢?她主要是因为家务和村务纠纷上访,被当地视为维稳对象。吴春霞在和前夫的离婚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周口市公安局第二分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冲进法庭将吴春霞带走并拘留十日,随后将其送入河南省精神病院,住院长达132天。
近年来,“被精神病”事件频频上演。河南漯河人徐林东在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后被漯河市郾城县大刘乡党委送进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山东新泰市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20余日,直到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才被放出……
“该治疗的进不去,不该进去的却被强制收治。”正常人“被精神病”绝大多数不是“近亲属”所为,而是“送治人”的意思,这些“送治人”,通常是某个政府或部门。而诸多“被精神病”的现实恶例,大多是权利诉求被压制和剥夺的信访者。
“被精神病”这种通过精神病院特殊治疗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的背后,无不包含了利益的纠葛,特别是被政府部门送治的“被精神病”人,按一位教授的说法,至少99%以上是“老上访专业户”。
因为地方政府“信访压力巨大”。可如果出现了越级上访,上面就会追究责任。尤其是现在信访“一票否决制”,辖区内出现一例越级上访,自己头上的乌纱可能不保,至少升迁会受阻。在这种背景下,“被精神病”可谓一举两得。其一,有震慑性。因上访被送入精神病院,其他上访者就得掂量掂量了。其二,是规避责任。“精神病患者”说的话自然没有人相信。
所以上访人员被当作精神病患者,既是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因为不管问题是否解决,只要没有上访的,就成了好样的,于是阻止上访的招数就不断创新,以至于上访者“被精神病”;更是权力撒野的必然结果,对于权利的管制没有清晰的边界、缺乏有效监督,这样的权力异化之恶胜过洪水猛兽,在权力乱舞的洪流中,微不足道的个体又怎么能抗争?
文/吴雨潇
来源:红网
作者:吴雨潇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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