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9名工作人员断饷5个月,设身处地为该9名工作人员考虑,确实是一件糟糕的事情。这种情况的发生,是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长期忽视的结果,还是体制原因造成的人员臃肿导致“无米揭锅”,必须要来个全面的检查。除了断饷之痛外,靠罚没资金发放工资,难道不该好好整顿一下吗?
从新闻报道来看,梁子湖区物价局人员工资,除了该局局长等4名工作人员通过财政资金定期发放工资外,其他人员工资,区财政只给予一定支持,而该工资缺口则绝大多数通过罚没款项来支付。只是物价局成立后至今,由于一些单位乱收费一直比较多,况且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给了物价局处罚行为的空子,才使得该局没有出现断饷之灾。然而,不容否认的是,现在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单位守法意识也在增强。这也给物价局借罚款发工资增添了不少“障碍”,导致该局迟迟完不成设定的罚没任务,工资发放自然就断了饷。
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断饷并非孤例。有着相似情况的不在少数。山西汾西县多个政府部门大量聘用临时工,工资发放依靠收取企业的水资源管理费,每月只发300元工资,并且也只能每年一次性发放。多地交警部门通过收罚款给交警发工资,罚的少了,工资就难有保证。而通过罚款、收费来保证员工工资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人员超编,工资开支没有保证,除了想歪道开小灶,别无他法。这种情况下,就催生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一旦法律法规的口子收紧,相关上级部门加大对违规罚款的查处力度,想借罚款、收费开支的单位就断了活路。
无论是物价局也好,还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也好,应该遵循设岗定编。梁子湖区物价局,只有包括局长在内的4人每月可领取财政发放的工资,即该局编制只有4个。是当初设置的编制少,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以至其他人员没有被纳入统一工资发放,还是其他人员觊觎稳定工作甘愿拿着没有保证的待遇?这些年以罚款发工资,是否滋生了违法乱罚款,都是需要好好追查一番。
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断饷之困,也正是诸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混乱的一个缩影。化解物价局断饷的危机,板子既不能全打在该局工作人员身上,也要从人员编制、干部任用等方面进行反思,找准突破口,下猛药,方可医治好“断饷”之症。
文/张立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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