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师偷拍女生洗澡,应该围殴他吗?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一个男老师,竟然偷拍女学生洗澡,这是件多么无耻的事情,只要是个正常人,当时都会怒不可遏,会上去揍他几拳、踹他几脚。警方在处理是应考虑到这个情节。
xjpdf1:这个肯定要的,作为老师,为人师表才对,他敢这般,不打他打谁啊?
樟树叶子:如果你自己的家人被偷看、偷拍,你坐得住吗?会说偷拍无罪打人犯法吗?
娄底下行:可以打,但不能下死手!
kk517kkk:怎么确定是人为打伤之其脑溢血呢?他不是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不慎骑摩托车摔倒了吗?为什么不能定性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呢?
反方:偷拍女学生洗澡已经涉嫌违法,虽然无耻但还是应该理性对待,报警是最好的办法。如今将这名老师围殴至重伤,肯定是要负责的,得不偿失。
李兆清:男老师偷拍女生洗澡,这是道德缺失的表现。面对这种行为,所能做的应是道德上的谴责,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围殴别人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以暴制暴绝对不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
渭水飞狐:没有必须要围殴偷拍者,偷拍者已经违法,那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问题会更好些,这要不伤害自己,而且既是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被偷拍者。当然偷拍是违法,但是如果对其又用违法形式去解决,这是两败俱伤的表现,不是最好的办法。
谢晓刚:偷拍者固然可恨,但罪不该死。当偷拍者被围堵住后,人们想发泄心中愤慨的方式有很多种,而群殴对方致垂死,明显是所有发泄发式中最不明智、最愚蠢的一种,为了惩罚对方而搭上自已的清白,不划算。
罗立志:如此教师,师德败坏,可以开除教师队伍。但是,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殴打是无济于事的,并且是违法活动,要追究责任。以眼还眼的报复行动,对自己无益,反而有害。
姜文来:面对违法,我们用违法的手段去对付违法,是千万不应该的。值得深思的是,竟然有那么多大学生参与违法殴打,可见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是非常教育的,大学生不能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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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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