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干部婚变需5日内作书面报告,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2015-02-04 00:04:26
时刻新闻
—分享—
  为了监管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表现,南京将对其建立“特别监督档案”。南京市委昨日公布了《关于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重能轻德”的若干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果婚变、子女配偶移居国外,必须在5天内向组织书面报告。(2月3日《扬子晚报》)
  

干部婚变需5日内作书面报告,你怎么看?

(干部婚变需5日内作书面报告,你怎么看?)


  干部婚变需5日内作书面报告,你怎么看?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干部是公职人员,且掌握公权力,落马的贪官也多存在包养情妇的问题。干部婚变作书面报告,可以防止干部在女色方面犯错,有积极意义。
  
  李兆清:干部婚变要报告,这是从严治党的体现。干部应该在建设和谐家庭方面作出榜样,如果发生婚变,是干部的生活作风出了问题还是其他,组织上应该知道真相。如果是包情妇导致婚变,组织上就应该严肃查处。如果不是,那么干部也不必心存芥蒂,毕竟自己是党的干部、国家的干部,隐私权应该适当地让渡于公众的知情权。这其实也是出于对干部的保护,毕竟如今诱惑太多。干部婚变要报告,也是对所有干部的提醒,切不可在生活作风上出问题。
  
  罗立志:十个贪官,九个情妇相随。这样的腐败现象,已经是人所共知了。包括那些被查处的大老虎,都有婚变现象,甚至于老夫少妻。这些有头有面的婚变,是社会之害,是家庭之害,一定要对领导干部的婚变进行严格把关。如果说让他们随心所欲,就是对他们道德败坏的放纵,加速腐败。实行婚变报告制度,好比一道纪律,是约束,阻止领导干部“换妻”,稳定家庭,稳定情感,对反腐倡廉有保障作用。
  
  反方:干部婚变属于个人问题,只要不存在腐败问题,要官员就婚变作书面报告,似乎管得有点太宽了,侵犯了干部的个人隐私,再说书面报告同样可以造假,此举意义不大。
  
  苏小北:真正的关键是在于财产公布,而不是揪着婚变等私人事宜紧紧不放,过于诉诸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懒政、堕政的表现。建议好钢用在刀刃上,把真正精力放置于官员的财产公布之上,真正将监督重心放置于阳光之下,至于干部能否对婚姻忠诚到底,这属于个人情感等一系列复杂问题组成的,切忌只因个人婚姻问题一棍子打死离婚的干部。
  
  王聪:任用干部既看能力,更重品德,对于官员婚内作风出现问题的情况,一经发现,要采取绝不护短、不姑息的态度,按照规定该查处的查处,不要等到婚姻变成一纸离婚协议再向组织书面报告,这无非是提交了既定事实材料,既保全不了和谐的家庭,也纯洁不了干部的队伍。很容易变成走程序,让《规定》形同虚设。
  
  北归魔帝:这种规定是违背法律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拒绝申报,因为这属于个人隐私,《婚姻法》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姜文来:干部婚变5天内报告,对干部婚姻进行管理,其目的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是防止腐败,不能将所有的干部都看成是腐败潜在对象。干部婚姻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因为当了干部就没有隐私。况且5天内内报告,看似严谨,实质很难操作,分居算不算婚变?是以结婚证还是以离婚证为准?


    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作者及网民,红辣椒评论在时评聊吧版开设了“时论锋会”交流主题帖。每一期“时论锋会”将会以选取当天热点新闻作为主题,广大作者及网友可以就主题内容跟帖发表自己的观点,字数尽量控制在100~200字之间,评论编辑当天将整合编发在红辣椒评论频道“时论锋会”栏目。这是一种综合运用互动平台与评论频道激活思维,进行实时观点交锋的新尝试,欢迎广大作者及网友及时关注红辣椒时评聊吧版,同时请扫描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进入“时评微吧”社区交流。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2/04/3594920.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