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发微博称: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发出“杀狗令”,野犬、烈性犬、大型犬、非防疫犬就要遭到全面强制捕杀了!只拴养,不防疫的也要强制捕杀,捕杀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并配有多幅野狗被捕杀的血腥图片,“这样太残忍了,为何不出台政策,为拴养家犬免费打疫苗。”
四川清江杀狗令被批残忍,你怎么看?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杀狗令太过残忍,即便是野狗,也是一条生命,况且捕杀治标不治本,担心大型犬伤人,应该出台相应政策,而不是见一只杀一只。
李兆清:狗是人类的朋友,非常忠诚。狗也是生命,人类没有权力剥夺狗的生存权。尽管狗会伤人,但应该怪罪的更多是狗的主人。狗的主人没有关好狗、管好狗,导致狗咬人。而且,一般情况下,疯狗是极少数。狗有其动物性,但完全可以将动物性控制在不伤人的范围内。狗主人关好狗了,狗还会伤到人吗?简单地捕杀狗,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难道说,狗咬人捕杀狗,猫抓人就要捕杀所有猫吗?让狗主人管好自家的狗才是正道。
刘传斌:现在,很多爱心人士都在收养流浪狗、流浪猫,表达对动物的关爱。据了解,像萨摩耶、苏牧,哈士奇等大型犬性格温顺,并不伤人。为治狗患,就将其赶尽杀绝,这样的治理办法不光是懒政,更是暴政。简单粗暴、治标不治本。因此,政府部门应在治理的人性化、科学化上下功夫。比如,多进行宣传引导、免费为家犬注射疫苗,制定更加有效的犬类管理制度等。
反方:被狗咬的人还少吗?人口密集区域养大型犬、烈性犬就是不对。那些只会哭哭啼啼的爱心人士,根本没有考虑到各种野狗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
姜文来:有相当一部分养狗人视法规如儿戏,养狗不打疫苗,遛狗不栓绳,给他人带来隐患,出重拳来治理是应该的,政府不能只重视养狗人的权利,也要重视非养狗人的权益。那种养狗而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才是将狗推向断头台的始作俑者,对可能造成人身危害的狗进行捕杀是无奈的选择。当然,对捕杀狗也要讲文明,血淋淋的场面尽可能避免。
白峰:手段虽然残忍了些,但杀狗也是解救生灵,如今一些人养狗还是有些不负责任,此外,流浪狗和野狗直接威胁到人的生命,在生命面临威胁的时候,还给狗讲人性,是人的不人性,而且也是灾难。
罗耕牛:在公园、广场看到那些宠物,我就害怕,怕它突然袭击;看到那些饲养宠物的人,我就讨厌,为什么对宠物那样卑躬屈膝?带着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显示自己什么身份呢?危害公共场所安全,带来环境卫生污染,影响人民的文体活动,实在是有罪。对宠物狗进行严格的管理,保护群众的安全利益,是广大群众的呼声。下达杀狗令,大快人心。
阿乌不动:针对一些街头流浪的野狗,烈性狗,危及到人民安全的可适当捕杀!但不可就所有的狗都捕杀,大型狗,非防疫犬可以给他们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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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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