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御政之首,鼎新革故”,对事如此,对人亦如此,老一辈退下,年轻人上马,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新老交替,邓小平同志便曾表示,“我最后的作用是带头建立退休制度”,而一大批国家领导人,也均是在退休后表态不再干政,可谓以“无事”作为退休的最大光荣。而今,竟有一大批干部“退而不休”,借着发挥余热的名号指手画脚、人为干预,难道尽是些“热心人”?只怕未必。
早在去年,北京市委巡视组便通报了6家国企的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其中就发现了领导干部“退而不休”的共性问题,在不少地方,这类弊病俨然并不新鲜,甚至有不少领导退休比在职更“忙”,摇身一变成为“活动家”“顾问”“中间人”,成了各式工作开展难以避开的一道梗阻,或另辟外职,借所在领域影响力谋利;或指指点点,对在职时各类职权退而不还。说直白些,原有的风光尽归于平淡、昔日权力在手如今则被搁置,于一些“官本位”思想甚重者,显然是件难以接受的事。就在去年,东莞市政法委原副书记高少鹏便被检方指控其在退休后仍用影响力为废品商“抢地盘”及违规提拔干部,“余热”猖獗可见一斑。
毋庸讳言,退而不休不论从何种角度来看都是弊大于利的事,许多“后来人”既受制于此、也不敢多言,有的甚至还加以依赖,其实不少领导的避责说辞本就有违原则,所谓“扶上马、送一程”,看似热心实则骄横,一种“少不如老”的无谓臆断悄然间便被付诸行动,成了自视可以插手的正当理由。然而,值得警惕的是,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一些干部退而不休既在主观上难以遏制,在客观上也缺乏监督手段,再加上“不在其位”的隐蔽性,不少“老书记”“老局长”便肆无忌惮享受起了“幕后待遇”。
能上能下,下便要下得彻底,退休便是退休,哪来如此“任性”。其实,对于老干部“下”的工作,决然不能拘泥于劝导、提倡,“敬老”是为德,但绝不能无原则用在人事决策上,不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对于退休本就有硬性规定,何时退、怎样退、退后如何,对于已然是违规乃至违纪违法的行为,确实需要通过有效手段进行严惩。同时,退休不能仅仅关注人退,还要警惕“带着权力退”“带着人脉退”“留着亲信退”,要让领导退下来之后有心留恋无力回归,这便得靠硬性手段予以严束。因此,遏制退而不休痼疾,还是需要完善的制度予以根治,特别是各类表现形式的明确、监惩做法的提效,使之成为一道彻底阻隔老干部“钻空子”的坚墙,从细节上、执行上发力,彻底给另类“热心”浇盆冷水,莫再徒增些新老交替中的累赘。
退而不休的领导们切勿再留恋,该放的手放干净、不该掺和的事少掺和,偏要不服老、不让权,平添些“老树发新芽”般的另类生机,便也要为了这份不该有的“热情”付出代价。
文/余祖欣
来源:红网
作者:余祖欣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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