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不用带着纸质病历在不同医院间奔波,无需再做不必要的重复化验检验……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北京市30家医院将实现试点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阜外医院、北京天坛医院等。(12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共享病历,是医疗实践的一次“跨越”。北京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北京地区30家试点医院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工作的通知》,也将成为一次历史性的规定,有着破冰的示范意义。30家试点医院全部实现电子病历信息的共享调阅。这意味着,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化验、检验,不用带着纸质版病历在不同医院间奔波,获得患者授权后,通过医生的电脑就可调阅患者在外院的电子病历。这种“革命性”的制度,对病人的精准治病大有裨益。
首先,医院信息化、电子病历管理已成为医院管理和现代医院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现实的尴尬是,医院内部的电子病历共享已非常成熟,早成为最普遍、最常见的共享方式,但医院之间却一直难以打破信息壁垒,这也必然导致病人在这家医院的化验、检验结果,在他家医院却难以承认,不仅可能多花冤枉钱耗费精力,还容易耽误时间延误病情。共享病历,打破医院之间的信息孤岛现象,患者少花时间少花钱,就能得到有效针对性的治疗,何乐而不为?
其次,有人说一旦共享病历,这对医院发展并不利。这种说法有失偏颇。诚然,目前不少医院和经济收入尚有着关联,一旦共享病历,在短期内可能导致化验、检验费的减少,但要看到,共享的结果是拆除了“同行是冤家,医院间不互信”隔离墙,即使从经济层面角度看也是扩大了市场,换言之,共享是双赢,而不是双输。医院之间变成了非常密切的合作互助关系,这样的合力,更有利于医疗效果。对患者来说,共享结果就是多个医院医生能“集体”为自己看病,这对精准治病,善莫大焉。
当然,顺利推行共享病历措施,尚需要制度的强执行力。比如,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强制干预”,一来,对共享医院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必不可少,尤其在保护患者隐私方面,共享是把“双刃剑”,坚决不能在违背患者的意志的情况下,有意无意泄露患者病情,患者隐私权一旦被侵犯,将对进一步的共享病历形成阻碍。二来,推行共享病历最好有“考核标准”,如果仅凭自愿和自觉,很容易让推行变成部分的“形式主义”,而不利于实现真正的信息共享。
总而言之,共享病历不是“洪水猛兽”,而是共赢的现实考量。既然医院内部能实现患者在各科室间无障碍转诊,医疗信息和诊疗过程能最大化交互传递,那么医院之间为何就不能?打破医院间病历信息壁垒,不仅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更是对患者精准治病的有力支撑。期待,北京市的病历共享模式试点能“红”,并很快被全国其他城市借鉴。
文/姜春康
来源:红网
作者:姜春康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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