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冰倩(山西大学)
近日,长沙芙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赠与纠纷案件。案件中,张先生为追求生意伙伴李女士,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向其出借1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并赠送了价值11万余元的名牌包、首饰等礼物。追求未果后,张先生于2022年4月与李女士签署《协议》,确认上述财物均为自愿赠与且无经济纠纷。然而,由于双方最终未能确立恋爱关系,张先生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女士返还财物并支付利息。法院经审理认定,赠与行为已完成且协议有效,最终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4月17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法律在此案中的立场清晰而坚定:在自愿赠与且财产权利已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无权反悔。张先生签署的《协议》及微信聊天记录成为重要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无条件赠与,而非以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行为。这种裁判逻辑既体现了法律对意思自治的尊重,也暴露出情感冲动下经济行为的风险——当金钱被用作情感的“敲门砖”,其法律后果可能远超当事人的预期。
从社会舆论的分歧可见,公众对此类事件的评判往往夹杂着道德直觉。批评张先生“出尔反尔”的声音占据主流,反映出对契约精神的基本共识;少数对李女士的质疑,则揭示了传统观念中“接受财物即需回报”的潜在逻辑。这种矛盾恰恰说明,现代社会虽已接纳情感关系中的经济往来,却仍未形成统一的道德标尺。
与婚外情赠与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同,本案的赠与发生在正常追求过程中,法律无需介入伦理评价。但这种“技术中立”的立场,反而让公众更深刻地意识到:情感关系中的经济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风险自担的选择。类似案例中,法院对“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推定,或对大额赠与的调解返还,均体现了司法试图平衡公平与意思自治的努力。而此案因书面协议的明确性,彻底关闭了调解空间,这无疑是对“白纸黑字”法律效力的强化,也是对冲动行为的警示。
从更广的视角看,此案映射出当代爱情观与财产观的碰撞。当物质成为情感表达的一种方式,其背后可能隐藏着对关系的物化倾向——无论是将金钱视为追求筹码的男方,还是被质疑“收礼不回应”的女方,都陷入了“情感能否用金钱衡量”的悖论。法律可以裁定财物的归属,却无法回答我们个人是否还能分清慷慨与算计、真心与交易?
此案的启示或许在于:情感需要纯粹,而金钱需要清醒。在追求关系进展时,经济行为应当如法律协议般明确,但情感本身却无法被契约条款所定义。理性区分二者的界限,或许是避免类似纠纷的唯一出路。毕竟,法律能保护财产权利,但不能为爱情提供担保。
来源:红网
作者:魏冰倩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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